质数,又称素数,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,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的自然数。例如,2、3、5、7、11、13等都是质数。对于一个质数,在大于1的范围内,它只能被1和它本身整除,也就是说没有其他因子,例如,3只能被1和3整除。关于质数还有一些重要的性质:
性质1:质数只有两个非平凡因子
由质数的定义可知,质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子。如果它还有其他因子,那么这些因子要么是合数,要么是1,这就违背了质数的定义。
性质2:质数是无穷多的
证明:假设质数只有有限个,设为$p_1, p_2, p_3 ... p_n$
则可以将全部质数乘起来,然后再加1。显然,这个数不能被$p_1, p_2, p_3 ... p_n$中的任何一个整除,所以它要么是质数,要么可以分解成质因数。但是它也能被$p_1, p_2, p_3 ... p_n$ 的乘积整除,这导致了矛盾。所以质数是无穷多的。